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7日在西安召开

2022-03-09 451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3月9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3月27日在西安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

  1. 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西安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安市2022年市级预算。

  4.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选举西安市市长、副市长;

  选举西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选举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 决定西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人选。